
湖州:適度超前、加快構建布局合理、服務當地、兼顧過境、銜接順暢的加氫站網絡體系
作者:官方
來源:互聯網
所屬欄目:市場動態
發布時間:2025-05-07 20:44
[ 導讀 ]5月6日,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《湖州市汽車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實施意見(試行)》征求意見,旨在適度超前、加快構建布局合理...
5月6日,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《湖州市汽車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實施意見(試行)》征求意見,旨在適度超前、加快構建布局合理、服務當地、兼顧過境、銜接順暢的加氫站網絡體系,推動建設一批科技含量高、示范效應強的加氫站。同步健全加氫站管理體系,探索細化經營許可和安全運行的具體要求,確保監管到位、運行安全。
《意見》包含規范建設管理、加強許可審批、優化經營服務、嚴格安全管理、明確部門職責等五個方面。
其中,就經營許可申請條件明確,除僅供自用外的其他加氫站外,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按照“一站一證”的原則,依法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(汽車加氫站),應具備下列條件:
(1)依法取得營業執照;
(2)符合加氫站建設專項規劃等的要求;
(3)有穩定的、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標準的氫氣氣源;
(4)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加氫設施;
(5)有固定的、符合消防等安全條件的經營場所和辦公場所;
(6)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;
(7)有與企業經營規模、加氫站等級相適應的合格人員。企業主要負責人員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、維護和搶修人員需經專業培訓并經市燃氣主管部門考核合格。加氫站充裝操作工人數應該跟加氫機的配備數量相適應,單班人數不少于2人;加氫站經營企業應具有能源、城鎮燃氣、化工或安全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人員不少于1人,指定的統計員不少于1人,并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加氫站安全管理工作。允許與加油、加氣等合建的加氫站統籌利用站內人力資源,但混用或兼職人員應經相應的專業培訓和考核合格。
此外,加氫站所使用的壓力容器、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也需要依法辦理使用登記手續。對外經營的加氫站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《氣瓶充裝許可證》,取證后方可從事充裝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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